华亭县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华亭县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政华发〔2015〕4号)
(2015年3月6日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15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常委和委员在我县小康建设中的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畅通上下联系的渠道,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与常委,常委与委员,委员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推进政协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县政协十届1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县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联系对象
主席、副主席每人联系2—3名常委,由政协办公室负责联络事宜,常委每人联系6—10名委员。委员每人联系1—2名群众(自行确定)。联系对象原则上按界别进行划分。
二、联系形式
联系可采取走访、约谈、座谈、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
1、走访联系。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定期前往被联系的政协常委、委员、群众单位或住处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常委、委员和群众工作、生产生活情况和社情民意,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座谈联系。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每年召开1次所联系的政协常委、委员、群众参加的座谈会;
3、互访联系。被联系的常委、委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对口联系的主席、副主席、常委进行沟通和交流,反映情况与建议;
4、电话联系。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和被联系的常委、委员、群众之间可通过电话的形式相互沟通;
5、邮件联系。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和被联系的常委、委员、群众之间可通过书面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相互沟通。
三、联系内容
1、了解委员、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实施前后的社会舆情和倾向性问题;
2、听取县政协常委、委员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要政策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听取对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4、了解委员履行职能的情况以及工作、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了解常委、委员所在单位对他们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支持程度。
6、了解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及其他需要联系的内容。
四、具体要求
1、主席、副主席每季度应向所联系的常委了解一次其工作情况以及联系委员的情况;
2、常委每月应向所联系的委员了解一次其工作生活情况,并收集所反映的社情民意;
3、委员应经常联系群众及时向常委反映情况,常委应主动向主席、副主席反映情况,以达到双向沟通。
4、对常委、委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并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5、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委员,尽力地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委员在履行职能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6、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落实联系制度,并对联系情况进行认真记录;
7、办公室负责收集联系动态、汇总情况、交流经验,推动联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